《新华文摘》全文转载《“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指向》
《阅江学刊》2020年第1期(校庆特刊)《气象与人类社会》专栏刊发的潘家华研究员撰写的《“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指向》一文,被2020年第11期《新华文摘》全文转载,并选作封面文章。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潘家华研究员在《“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指向》中指出,发达国家出现能源需求峰值拐点与产业结构转型相关,尤其是与相对低能耗的第三产业大幅超过高能耗的第二产业关系密切。一个国家越早启动工业化进程,抵达排放峰值的时间越长;相对后发的国家工业化进程快,达峰时间呈缩短趋势。发达国家的碳排放轨迹呈倒U型曲线,不会无限地线性增长。如果以1970年代(改革开放)作为快速工业化的起点,中国在2010年代中期抵达排放高位平台,达峰时间缩短至50年左右。随着能源结构的低碳化和能源效率不断提升,只要低碳化的速率超过规模扩张的速率,经济增长与碳排放脱钩将成为必然。从1990年到2016年,能源消费和温室气体排放的南北格局出现了历史性反转。在零碳能源发展格局中,中国实现了飞跃式发展。虽然中国在水电以外的可再生能源领域起步晚、步幅小,但2010年后实现了井喷式发展。根据《巴黎协定》,中国政府提交了国家自主贡献,这些国际承诺目标与国内的发展战略、发展进程高度吻合。中国政府在哥本哈根承诺的2020年目标,到“十三五”规划完成时应该可以全面实现。根据《巴黎协定》,中国提交的国家自主贡献的目标年份是2030年,需要通过“十四五”和“十五五”来实现。“十四五”规划的相关目标不仅是国内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性评价指标,也将引领全球生态文明转型发展。因此,“十四五”规划要科学、客观、积极地体现中国的贡献和标志性的行动。受资源禀赋限制,在中国的能源结构调整过程中,煤炭比重将逐步下降,但去煤的过程是漫长的,中国不可能像德国、英国那样在21世纪中叶前实现去煤目标。这意味着中国在排放总量和人均排放量两个方面无法获得引领地位。我国的发展正处于从高速度增长到高质量发展的提升阶段,能源消费总量增长趋缓,能源消费结构趋于清洁化、低碳化,这意味着低碳发展的进程可以提速,峰值可以提前达到。中国的可再生能源在规模、成本和潜力等方面在全球都具有优势和竞争力,部分地区(如青海、海南)的零碳发展进程是领先的。虽然全国整体净零碳不可能,部分地区率先实现净零碳的目标可以明确提出。中国消费侧的零碳革命处于世界领先位置且潜力巨大,如我国在纯电动汽车领域就有很大的优势。中国在气候韧性方面的努力和绩效在全球具有引领性,发展经验具有借鉴意义。制定“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时,既要国际引领,又要国内倒逼;明确排除核能,强调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速度目标与规模指标;强调部分地区净零碳的目标指向;可考虑需求侧的目标指向;加入气候韧性的目标指向,尤其是韧性减碳、生态固碳等。